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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人群及新生儿可全年参保

2020-04-23

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让13名新冠肺炎患者受益

2020年04月23日 深圳商报 版次:A02 首席记者 郑健阳

4月22日,市医保局就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2020-2021医保年度参保缴费等市民关注的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。记者获悉,新冠肺炎疫情期间,深圳共有13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享受到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。目前,深圳已有50多万家企业申请正常缴纳保费,因疫情影响,有24万家企业申请延期缴纳保费。和往年不同的是,今年新增了特殊人群及新生儿全年参保通道,该部分人群可全年申请参保。

重疾补充保险2020-2021医保年度的保费标准为30元/人/医保年度,保障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。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可通过团体、一档个账足额划扣、个人自费三种方式自愿参保。

深圳市重疾补充保险是“政府主导型商业健康保险”,以自愿投保、多渠道自费筹资、商保承办模式为特色,是医保运行的一种新模式。自2015年实施以来,重疾补充保险的参保人数逐年提升,2019年,参保人数已达750万,参保覆盖率达50.4%;待遇结报方式愈加便捷,2019年全面实现一站式结算;待遇享受人数18220人,待遇赔付金额累计8.7亿元,人均理赔1.2万元、最高理赔115万元。

市医保局副局长沈华亮介绍,重疾补充保险在此次疫情中充分发挥了补充保障作用,深圳共有13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从中受益,享受理赔共计11.7万元。因疫情影响,目前已有24万家用人单位申请延期缴纳保费,最长延期3个月。申请延缴用人单位的参保状况属于正常状态,不会因延缴产生滞纳金。

与往年不同的是,本市户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、非集中供养的孤儿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低收入家庭成员、优抚对象、重度残疾居民、集中供养的孤儿及深圳户籍的婴幼儿,不受集中参保时间的限制,可全年参加重疾补充保险。

(责任编辑 黄燕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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